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0.后来,我与这些灵人谈到他们的星球。当所有灵人的属世记忆或外在记忆被主打开时,他们就都知道自己的星球;因为他们把这种记忆从世上带来了,只是不能被打开,除非有主的美意。然后,一经许可,这些灵人便谈到他们所来自的星球,并向其星球的居民显现,与他们交谈,仿佛他们是活着的世人。这种事的发生是因为他们被带入其属世记忆或外在记忆,以致他们能回想起他们活在世上时的思维。那时,这些居民的内在视觉,或灵的视觉被打开了,由此看到他们。他们补充说,居民并未意识到他们并非其星球的世人,只是当他们忽然从眼前消失时,才开始察觉他们不是。我告诉他们说,古时,这种事在我们地球也发生过,如发生在亚伯拉罕、撒拉、罗得、所多玛的居民、玛挪亚和他妻子、约书亚、马利亚、以利沙伯和众先知身上。主也是以同样的方式显现,在祂揭示自己之前,那些看见祂的人只知道祂是地球上的人。但如今这种事极其罕见,因为人们不可以这种方式被迫去信。被强迫的信仰,就是诸如由奇迹所引发的信仰,并不牢固,还会对那些有可能在没有任何强迫的情况下通过圣言在自己里面建立信仰的人造成伤害。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 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10758.最后,我与这个星球的灵人谈论我们地球居民对于复活的信仰。我说,他们无法想象人们死后立即进入来世,在那里显为人,脸、身体、手臂、脚,以及一切感觉,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一应俱全。他们更无法想象他们穿着衣服,有家有住的地方。之所以如此,唯一的原因在于,地球上大多数人局限于肉体感官层面,因而认为他们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是不存在的;而且他们当中很少有人能从外在感官所感知的事物被引离转向内层事物,从而被提升到天堂之光。正因如此,当思想灵魂或灵时,他们无法获得一个人的观念。他们的观念是,灵魂或灵就像一阵风,空气或呼吸,没有任何形式,然而却含有某种生命力在里面。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以为他们只有等到世界末日才能复活,他们称之为最后的审判;到那时,肉体尽管已化为尘土,消散于四风,但仍将被带回来,与它的灵魂或灵再度结合。
我补充说,他们被允许如此相信,是因为如前所述,他们的思维局限于感官层面,因而无法避免这种概念:灵魂或灵不可能像一个人一样以一个人的形式活着,除非它能取回它在世时所携带的身体。因此,除非有人说,这身体会复活,否则,他们将因无法理解而在心里拒绝关于复活和永生的教导。但尽管如此,关于复活的这种观念还是有它的好处,即:它引导人们相信死后的生命;这种信仰的结果是,当他们生病躺在床上,思维不再像以前那样局限于世俗和肉体事物,因而局限于感官事物时,就会相信他们离世之后将立即活着。这时,他们还谈论天堂,以及对死后随即在那里生活的希望,如此就远离了关于最后审判的教导。
我接着告诉他们,我有时感到惊讶的是:当那些信徒们谈论死后的生活,谈论他们即将离世或已经离世的亲朋好友,同时不去思想最后的审判时,他们就相信自己的亲朋好友死后立即将作为人活着或正在作为人活着。可一想到最后的审判,他们所持的这种观念就变成对他们肉体的物质观念,即肉体会再次与他们的灵魂结合。因为他们不知道,就其内层而言,每个人都是一个灵,正是这灵拥有身体里面的生命;而身体本身并没有任何生命。他们也不知道,正是每个人的灵赋予身体以人的形式,这个人主要是灵,灵存在于一个相似的形式中,但在肉眼面前是看不见的,然而在灵眼面前看得见的。
也正因如此,当一个人的灵的视觉被打开(这种打开通过移除肉体视觉实现)时,天使就会显现;因此,当天使向圣言中提到的古人显现时,他们看上去就是人。我有时也与在世为人时就认识的灵人交谈过。我问他们想不想再次披上他们的肉体,就像他们以前所想的那样。听到这话,一想到与肉体结合,他们就逃得远远的,并为自己在世时因盲目的信仰,未经任何理解就如此思想而充满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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